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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社保代缴-职工医保住院费用现金报销办事指

 首先,我们来看一下条件和范围: 
1. 异地安置、长驻外地人员在备案地医院发生的、未经异地联网报销的住院费用。已办理异地备案的异地人员,在备案地医院发生住院,且未能实现异地联网即时结算报销的,可申请办理现金报销; 
2. 跨地区转诊转院发生的、未经异地联网报销的住院费用。职工因疾病治疗需要等原因需转至异地住院治疗,经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并填写转诊转院备案表后,又未能实现异地联网即时结算报销的,可申请办理现金报销; 
3. 在非定点医院因突发急症住院的费用。参保人在临时外出期间或者已备案的异地人员临时离开备案地,因突发急症住院治疗的,可申请办理现金保险。经审核认定确为急症紧急住院的,予以办理;否则,不予受理; 
4. 职工因住院前发生急救车治疗,以及因急诊抢救无效死亡产生的医疗费用。 
5. 职工因意外伤害、生育合并症、工伤(职业病)康复合并症,住院时先由个人垫付的应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。 
符合以上条件和范围的,我们再来看一下具体的申请材料:住院发票原件; 费用明细清单汇总;住院病历复印件(含病历首页、出入院记录、医嘱单、手术记录、检验检查报告单)。需要注意的是,视情况需补充的材料:转诊转院的需提供转诊转院单;发生急诊的需提供急诊发票原件、病历和明细清单;存在第三方责任的需提供证明赔付情况的法律文书。 
那么具体的办事流程是怎样的呢? 
1. 受理。参保人或经办人员提交报销材料至业务受理窗口,经核验材料齐全、医保待遇享受正常后予以受理; 
2. 受理复审。工作人员再次审核参保人现金报销材料是否真实、是否享受医保待遇; 
3. 费用录入。完成相关费用明细核对录入工作; 4. 报销初审。初步审核费用录入的正确性; 5. 报销复审。再次审核费用录入的正确性; 
6. 报销结算。对已完成审核的费用按医保政策进行结算,得出报销数额; 7. 拨付金额。将报销金额打入参保人银行账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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