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生。张先生打电话给滨海时报热线说:我在前几期的报纸上看到了该单位支付社会保障的法律问题。我想咨询,有些朋友发现我们公司要求人事关系并支付
保险以确保您自己的社会福利。
我同意朋友关系,但最后我们没有签署任何协议。很多朋友告诉我,这次行动有很多法律风险。是这种情况吗?
答案:根据“劳动合同法”,雇主从雇佣之日起与雇员建立劳动关系。
也就是说,建立劳资关系的标准是看是否有实际就业。
一般来说,社会保险费的支付应该基于劳动关系的存在。如果之后发生矛盾,另一方将向法院起诉社会保障机构,双方之间实际不存在的劳动关系的责任由单位承担。 】
这就是证据。
如果它只是一种社会保障的支付,但由于当事人没有签署任何书面协议而无法证明证据,而另一方没有社会保险的自负,则与社会保险不符关系。那时,法院找到了公司和
你的朋友更有可能有劳资关系,这意味着你的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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